【道德經】道經 載營魄章第十(1)

▲三魂七魄在修道方面又稱陰神與陽神。(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

註解:

神曰魂,形曰魄,身如體,乘載其魂魄抱守其一,日夕經營使魂魄不離其身。

以靈修觀點解說:

人身中之精與神即為神與形,因此神稱為魂,形稱為魄,人身如形體,乘載著魂魄相抱守成一體,促使魂魄不離身體。

這一句是說,人類的體內含有精與神;也就是說,神體與形體。神體稱為魂,而形體稱為魄;在凡俗上稱為三魂七魄,而三魂七魄以元神體為主宰。

三魂七魄在修道方面又稱為陰神與陽神。也就是說,陰陽神輔佐元神體。所以人體內元神一旦離開人身,則魂魄隨著離開身體而死亡。

因此,修道必須強固元神體不離身,照顧魂魄相抱成一體,促使魂魄不離身,才能夠建造健康的身體,永久地生存在物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