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花蓮」端節生活物資 首度以生活物資券形式發放

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幸福花蓮」端午節生活物資今(26)日分別於新城鄉、秀林鄉、豐濱鄉發放,縣長徐榛蔚由社會處長陳加富陪同到場,關心首度採用生活物資券形式發送的作業,預祝大家端午節安康。▲花蓮縣長徐榛蔚(左)親切地與鄉親握手寒暄。 (圖/縣政府提供)

徐榛蔚表示,考量每個家庭實際所需物資不同,也為了避免一次性領取的重量造成不便,此次以生活物資券形式讓鄉親彈性依需求購物(菸、酒、檳榔除外)。她也貼心提醒鄉親,颱風可能來襲,務必提前做好防颱準備。

▲花蓮縣長徐榛蔚(右二)由社處長陳加富(右一)陪同,關心生活物資券發送情形。 (圖/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112年生活物資券發放措施將邁入新的里程碑,從發放「物資」改為「生活物資券」,也改變以往發米時需耗費大量人力和物力,如米的配送與回收的車輛、搬米的人力等,並有效減少碳排量,達到「花蓮縣2050淨零碳排」的政策目標。

本次生活物資券限於花蓮縣境內可消費的店家,包括全聯、愛買、統冠、家樂福及農會超市,可消費的門市資訊請先詳閱。各店家也配合提供各項優惠、活動及精美小禮品,數量有限,詳情依各店公告為主。

縣政府提醒,未於現場發放時間(5月26日至6月1日)領取者,可在隔日起至6月15日止(工作日),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領取,逾期未領取,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