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非法棄置 共創美好環境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保局有鑑於近年常有不肖業者於偏遠地區傾倒、回填廢棄物,因此針對列管廢棄物清除機構(代清除業者)清運車輛,全面要求依規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以科技方式隨時掌握清運車輛運輸路線,達到控管目的。

▲花蓮縣發現的非法堆置事業廢棄物,以房屋整修衍生出的廢棄物佔多數。(圖/環保局提供)

花蓮縣111年1月起至112年4月底止,廢棄物非法清運及非法棄置案件計66件,主要來源均屬違法代清除業者將事業所產出之廢棄物(例:磚、瓦、水泥塊等),隨意棄置農地或山坡地上,經追蹤廢棄物來源,以房屋整修衍生的廢棄物佔多數,因委託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的車輛無裝設GPS,造成環保局追蹤困難。

▲花蓮縣環保局起出非法掩埋的事業廢棄物。(圖/環保局提供)

後續追查非法棄置作業,若發現非法清運或非法棄置情形,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處非法代清除業者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委託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需付連帶清理責任,如有違規事實,環保局將嚴重處分,絕不寬貸。

環保局表示,縣長徐榛蔚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本縣業者營業登記中申請「廢棄物清除或廢棄物處理」項目廠商眾多,但依規定向花蓮縣環保局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業者僅74間,因此民眾若有委託清運廢棄物之需求,可先行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wcds.epa.gov.tw/WCDS/) 查詢合格代清除業者,避免委託非法業者進行清運,而導致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