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度颱風瑪娃影響 台東限制管制區29日21時起生效

記者樊德惠/台東報導

今年編號第2號的中度颱風瑪娃暴風圈正持續朝台灣東南方外海接近,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台東縣政府5/29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晚間21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注意。

針對中颱瑪娃中央氣象局5/29日晚間8時30分發布海上警報,目前中心位置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540公里處,以每小時8公里速度,向西北轉北北西進行;預測24小時後瑪娃中心位置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400公里處,暴風圈持續朝台灣東南方外海接近,目前海上警戒區域包含巴士海峽、台灣東南方海面,並對台灣東半部海面構成威脅。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2年5月29日晚間21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