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道德經
故從事而道者。道得之,同於德者。德得之,同於失者。道失之、信不足,有不信。
註解:
隨從其道者得其道,隨從其德者得其德,隨從其失者失其道,但存其信,物無不信,謂不重言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因此只有修行至高無上之人行於道而得其道,行於德而得其德。世人違反自然者則失於道,而自信為真,如不信者則可說是道不可以用言語表達。
這一句是說,因此 靈性上師把自己的神性之真理散發出來,而德性就自然地產生出來。也就是 靈性上師所得到的 道本體之真理,從行道當中散發出來,而祂的德性自然地就源源不斷地產生感化力量。所以求道者必須禮拜到真正神仙,才能吸收到神仙的真理,而受到神仙點化之後,自然地得神仙。
假如凡人違反自然者,則失去了「道」;也就是凡人違反了 道本體之法則,便失去了「道」,而且還會自認為已經得「道」。如果自己不認為得「道」,則可說是 道本體是不可以用言語去表達。也就是說,在凡俗上沒有修道之人無法體悟出 道本體之存在,也就無法修道。相對地也無法受到 道本體的護祐,但卻盲目地自己認為已經受到體的護祐。因此唯有凡人禮拜神仙修道,成為求道者才會受到神仙教化,而了悟出 道本體是不可以用言語表達出來;而且認為在修道當中了悟一切所得的成果,皆由神仙自然地賜予所獲。
〔本章要旨〕
天地順「道」合於自然,隨「道」而運行,聖人行於道得其道,教勉世人勿違反自然,而自造孽。也就是告訴凡人要修道,合乎 道本體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