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重爲輕根章第二十六(1)

▲靈修才能夠使靈性提昇,促使心靈自然地把物質上的一切看成假象,造化成穩重不貪求,保固身體健康。(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註解:

輕佻為枝葉,厚爲根本;躁撓為民,安靜爲君。

以靈修觀點解說:

喜好貪求功名財祿,則是身外之物,乃是身之力行而獲得。人由於貪念財物,出於情由心性引發產生心顚狂。因此人處世時必以「靜」為基石,才能建造成穩重不貪求,才不傷身。

這一句是說,在凡俗上沒有靈修的人都喜好追求地位與財富,但這些都是身外之物。為什麼說是身外之物?因為人的生命一旦消失在人間,而自己所擁有的地位與財富將隨著消失。也就是這些東西是隨著人的身體努力而獲得,也會隨著人的身體消失而消失。

凡俗上沒有真正地靈修的人,因為靈性的善沒有引發岀來,因此沉溺在貪求財物的磁場裡面。這都是由心神不平靜而產生貪念的磁場,甚至演變成心顚狂。因此人在凡俗上生活必要以靜」為基礎,才能建造成穩重不貪求,才不傷害身體。這種唯有靈修者才能達到不貪求的境界。因為靈修者能夠由元神體產生出靈性的善磁場來端正心神,促使心神不受凡俗上物質的濁氣感染而被誘惑。

也就是靈修才能夠使靈性提昇,促使心靈自然地把物質上的一切看成假象,造化成穩重不貪求,保固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