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打詐再傳捷報 三星分局為婦人攔住700萬 逮捕2車手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警方打詐再傳捷報,三星分局為一名受害婦人攔阻700萬元的鉅款,並逮捕2名詐騙集團的車手,其中一人羈押禁見,另一人3萬元交保。

三星分局甫於今年7月27日及28日查獲楊姓及黃姓2名詐欺車手,免除被害人再度受騙失金外,楊姓及黃姓車手也經法院裁定收押及5萬元交保。

儘管如此,仍有詐騙集團繼續行騙,手法不斷翻新。三星分局大隱派出所又於8月8日接獲一名李姓婦人的諮詢,說她上網下載APP投資泰達幣,投資金額達新台幣2千萬餘元,因已獲利1億3千萬元,想要將錢領出,但對方稱:如要出金獲利需再繳交手續費1千3百萬,她向對方表示目前手頭僅有7百萬元,並約定還要面交。

員警立即向婦人說明,那是詐騙集團假投資真詐騙的手法,詐騙集團會要求被害人下載APP並建立群組,再以詐術話語誘騙投入更多資金。婦人這才驚覺受騙了,她並表示已經約定面交,希望警方能抓到車手。

三星分局長蔡宏澤立即指示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編組警力,埋伏監控,順利誘捕車手出現,逮捕前來面交的黃姓(85年次)及開車接應的邱姓(88年次)2名車手,當場查扣點鈔機、GPS追蹤器、買賣虛擬貨幣契約書5張、手機等物,警方並在接應的邱姓車手車內查獲新台幣100萬元。

其中,在黃嫌背包查扣的5張買賣虛擬貨幣契約書,金額總計新台幣7百85萬元,均為與黃嫌面交之隱性被害人,警方將盡速通知當事人止血,避免繼續受害。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二人涉嫌重大,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經地院裁定黃嫌羈押禁見,邱嫌3萬元交保。

警方再次呼籲,詐騙集團已成全民公敵,民眾切勿聽信來路不明的投資管道,如標榜高獲利、穩賺不賠等更應提高警覺,謹記「打詐6不」原則:要求先匯款的不要給、臉書沒藍勾勾不要點、網路交友借錢不要信、穩賺不賠群組不要加、收到不明簡訊不要理、要求給個資的不洩漏。接到詐欺電話時,切莫慌張,謹慎多方求證,可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檢舉或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