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大道氾章第三十四(2)

▲靈修弟子必須效法古時候求道者之心,走在 道主之神性軌道,靈修才能符合 道主之神性法則。(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萬物恃以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依被萬物不為主。可名於小。
註解:
萬物雖恃大道而生,名立功成,不知名屬於大道,萬物依大道不恃其主,故名於小。

以靈修觀點解說:
萬物雖然依靠著大道出生而名立功成,但不知是屬於大道建立;萬物依靠大道而不依仗自己為主,因此名為小。

這一句是說,萬物雖然倚靠著大道而出生,而所作所為得到之成功,此種是屬於自己的努力,但卻是    大道本體所賜予的;也就是萬物所得到的一切成果,都是    大道本體的賜予。所以萬物倚靠著    大道本體為主,而自稱為自己為小。

靈修也是一樣。靈修者自己所努力的靈修成果都是    靈性上師所賜予。就如同華興靈修弟子一樣,所獲得的一切成果都是由    道主的神性力量造化出來;雖然自己所努力的成果,但卻是    道主之神性所散發出來,因為    道主本身是道本體的化身。由此靈修弟子必須依賴    道主為主,而自己稱為晚輩。

古時候修道者要提昇到求道者,都必須倚靠著神仙力量為主,而以求道之心向神仙求道,才能得到神仙點化。因此靈修弟子必須效法古時候求道者之心,走在    道主之神性軌道,靈修才能符合    道主之神性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