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將欲噏之章第三十六(3)

▲世人必須以「自然發展穩定」爲基石,守著柔弱法則做事。(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有利器,不可示人。

註解:

柔弱是水,剛強是魚,魚不可離於水也,利器爲柔弱,治國可以示人,柔弱欲行理,道用柔弱爲利器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柔弱比喻是水,剛強比喻是魚,而水勝過魚,因此魚不可離於水。法則爲柔弱,治理國家可以警示世人,柔弱可實行於真理,道用柔弱為法則。

這一句是說,水的本質是屬於柔弱,因此接近於    道本體。由此,柔弱可以比喻水,魚遇到水則表現出雄壯姿態,所以剛強可以比喻為魚,而水勝過魚。為什麼水勝過魚呢?因為水雖然是柔弱,但是遇到魚之剛強,仍然包圍著魚;而且魚必須倚靠著水而生存,因此魚不能離開水。

法則是感化磁場,因此是柔弱。用來治理國家,可以教化人類回歸於正。因此柔弱產生出力量之來源是真理,    道本體化出感化磁場為法則。

靈修也是一樣。靈修是修煉元神體,由元神體發出靈性之善的磁場,這種善的磁場就是由     靈性上師靈性磁力所賜予。

 因此,    靈性上師的神性磁力就是真理,而真理化做感化之力量。由此,禮拜      靈性上師修道,立即產生感化力量以及靈性的善磁場,而造化出心地善良及身體健康,建立喜悅人生。

〔本章要旨〕

教化世人必須以「自然發展穩定」爲基石,守著柔弱法則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