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冬害蟲荔枝椿象開始活動 籲請農民及時防治

記者蔡佳坊/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於2月份主動調查結果顯示,目前的荔枝椿象已經從植株葉背,移動至新梢或花果穗上,若疏於防治恐造成嚴重危害,籲請農民加強巡查,適時進行防治作業,避免害蟲蔓延擴散。

嘉義縣地區荔枝椿象越冬成蟲甦醒約從2月開始,剛越冬的荔枝椿象對藥劑耐受度較低,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防治可達到最佳效果,請農民配合共同防治期進行;荔枝的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2月6日至3月10日,龍眼的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2月13日至3月17日,在共同防治期間,可向梅山鄉農會、竹崎地區農會、番路鄉農會及中埔鄉農會申請藥劑補助,每公頃補助2,000元。

農業處表示,荔枝椿象受干擾後,會由臭腺噴射具有刺激性的分泌物,可造成人體灼傷,呼籲農友於田間作業時應做好身體防護,以免造成灼傷,若不慎沾染其分泌物,應視症狀就醫,以免傷口感染。

▲荔枝及龍眼上已有荔枝椿象越冬成蟲開始活動。(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防治藥劑可查詢植物保護資訊系統(https://otserv2.tactri.gov.tw/PPM/)、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推薦用藥,進行藥劑防治,依照防檢局公告為準,並遵照推薦稀釋倍數與安全採收期的規範。

防治方面亦可進行清園整枝,減少蟲源滋生或藏匿的地方;物理防治可利用捕蟲網捕獲成蟲並放入冰醋酸內移除,摘除卵塊丟入塑膠袋內密封丟棄即可;生物防治可釋放平腹小蜂寄生荔枝椿象的卵,但對藥劑敏感,釋放時間要與藥劑施用時間錯開;非化學農藥防治可施用皂素(pH值於9-10)稀釋100倍,雨天及低溫施用效果不佳,在幼嫩組織易有藥害發生,例如:新梢及花果穗,建議於清晨與傍晚施用效果佳,若皂素水溶液於植株上乾燥後亦不具備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