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徳經 昔之得一章第二 (1)

▲求道者把神仙當作主人,而得到神仙點化,與神仙共同炁化得神仙。(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
註解:
一謂正道,清謂靜也,寧謂安寧也,靈謂靈之感應也,盈謂滿也,生謂長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天地萬物以「正道」爲體,因此天得之而靜升爲上,地得之而安寧降爲下,人得之而爲萬物最靈貴者;海得之而容滿百川,萬物得之而自然生長。

這一句是說,天地與萬物被    道本體化生出來之後,把     大道本體當做主體,也就是把    大道本體當做主人。

因此,天得到    大道本體之道,便以靜態升為上;地得到     大道之道,便以純靜降為下;人得到     大道本體之道,則脫離萬物約束,成為神仙,是萬物最靈貴者;海得到    大道本體之道,則自然地容滿百川;萬物得到     大道之道,則不受氣候影響,而能夠自然生長。

靈修也是一樣。一個凡人力行修道,機緣碰到神仙,受到神仙教化,而自然形成求道者。然而,求道者把神仙當作主人,而得到神仙點化,與神仙共同炁化得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