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道德經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動之死地,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註解:
人之在世,生死是常,縱死十分之中三分有其生路,縱生十分之中三分是其死路,爲其求生之厚,不免有死有生,故動則犯其死地。
以靈修觀點解說:
人生活在世間,「生死」是人出生入死之紀綱,世人如果不了解「生」之本爲「無生」之理,即是貪生怕死。因此超出生死者唯有修行至高無上之人。然而為了求取「生」之欲者,必遭「生死」之循環,因此嗜好殘害生命者必入於死境。
這一句是說,人生活在物質世界上「生與死」是人類出生入死之紀綱,也就是有生有死,形成輪迴定律。沒有靈修之人不了解「生」之本質是由「無」而來的眞理,也就是萬物是從無形而產生有形體。此種眞理沒有靈修之人是無法領悟,以致產生貪生怕死。因此,能夠不受生死約束、脫離生與死的循環,那只有 靈性上師,因為 靈性上師是神仙,也是 道本體的化身。然而,沒有靈修之人為了求取生命永久地存在,而貪求物質上的東西去培養生命體。
譬如:用人為因素、科技去延長生命體,必定遭到道本體所毀滅,而形成了「生死」的循環。因為生與死是 道本體衍化春、夏、秋、冬所形成,如果人類沒有力行修道,而專注於科技或是殘害動物延續人類生命,必進入 道本體的生與死的法則。由此可見,人類不受生與死循環,必須要力行修道,由神仙開示及點化得神仙,才能夠符合 道本體的法則,而不受春、夏、秋、冬形成生與死的循環,也就不遭到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