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道沖章第四(3)

▲修行至高無上之人受天之命而下凡,因此他的性是屬單純,堅守清與静共存在。(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似常存。

注解:
聖人稟之天下莫及也所以挫銳如愚解忿守純和光共位同塵渾俗故得湛然常存於世。

以靈修觀點解說:
修行至高無上之人受天之命而下凡因此他的性是屬單純堅守清與静共存在。有如生於未開闢之景象因此能得清靜常存於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