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告繼承登記未辦理案件 9地所行動出隊教您繼承登記怎麼辦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市113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由各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起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末日為假日,順延至7月1日),共3個月。統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2,403人、土地13,195筆、建物計865棟。依113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未辦繼承土地的總價值達256億餘元,其中光是新莊區就占了52.2億元,而單筆價值最高的就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

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行動服務隊。(圖/新北市地政局 提供)

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

王珮榕說,為了協助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別讓繼承權利睡著了,地政局所屬9地所規劃行動專車及行動服務隊直進墓園、墓地、生命紀念館、宮廟、市場及活動中心,加強繼承登記宣導及諮詢服務,詳細地點及日期可參考表格內容。相關公告資訊將張貼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及里辦公處,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也可利用新北市地政局網站點閱查詢,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