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空氣污染管制政策 宣導逸散管辦修訂法令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保局日前召開「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會議,會中分享他縣市深具成效的改善作法與執行成果,期盼縣內企業單位借鏡參採,儘速完成大型堆置場須設跳動式車輛清洗設施等改善作業,大家攜手朝永續花蓮的目標前進。

▲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圖/花蓮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環境部於112年7月6日修正發布「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包括,提高公私場所管理的裸露區域防制比率、大型堆置場須設置跳動式車輛清洗設施、部分對象需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確保防制設施操作運轉、瀝青拌合業須採行防制效率較佳的集氣設施,以提高廢氣收集處理效率。以及新增交通島及人行道裸露區域之覆土不得超過緣石上緣、明確規範港區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相關作業的對象等六大項。

▲交通島覆土不超過緣石。(圖/花蓮環保局提供)

以上所述,除了集氣設施與交通島及人行道2項最遲在115年7月6日前完成改善外,其餘須在今(113)年7月6日前改善完成。

「永續是花蓮的日常」,淨零排放不僅是短期任務,更需要長期的規劃與目標,未來仍朝減污減排愛花蓮目標前進,環保局強調,將持續輔導與稽查,籲請各企業除應遵守法規落實設備操作維護,對於淨零探排工作也應落實執行,一起減污減碳,現階段,花蓮城市品牌定位為「花蓮赫茲Hualien Herzts」,大家一起努力赫茲(遏止)逸散揚塵,才能達到永續花蓮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