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德經 勇於敢則殺章第三十六(1)

▲假如世人做事能夠詳細估計而不敢妄作為,則是足以保全自己的生命。(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註解:

決去便牲,審度事宜,人不知天道貴無欲,惡利害。

以靈修觀點解說:

世人做事,不顧生死利害,堅決自己之原則而勇敢胡作亂爲,以致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假如世人做事能夠詳細估計而不敢妄作為,則是足以保全自己的生命。此兩者是生與死之準則,因此世人如果不知天之道可貴在於無貪慾,則「惡」是生與死之關鍵。

道主開示:

這一句是說,這是沒有修道之人與修道之人的不同地方。沒有修道之人受到自己身心行為,造成了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修道之人做事情守著    道本體之法則,仔細不敢隨便去犯錯,而保全自己的生命體,這兩者是生與死的準則。

也就是沒有修道之人則走向死亡之境地,而修道之人則走向    道本體之光明生之路。因此沒有修道之人不知道天之法則在於無貪欲,則只認為「惡」是生與死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