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載營魄章第十(2)

▲人具有真氣存在,這種真氣是從元神體發出來。它的作用力是促使五官百骸更換新的五官百骸;也就是使衰老的皮膚更換為新的皮膚,而形成年輕,再演化形成嬰孩的皮膚。(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專氣致柔,能嬰兒。

註解:

專守元氣,使其柔弱如嬰兒無有分別。

以靈修觀點解說:

人如修行至專守體內真氣不洩,則可使人身有如嬰孩之形體,柔弱永不衰老。

這一句在修道真理當中,人具有真氣存在,這種真氣是從元神體發出來。它的作用力是促使五官百骸更換新的五官百骸;也就是使衰老的皮膚更換為新的皮膚,而形成年輕,再演化形成嬰孩的皮膚。所以修道得到真氣不洩,則會使人身形成返回嬰兒的體膚,柔弱強健,永不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