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視之不見章第十四(1)

▲靈體是由    大道本體化出很多層次的氣磁場,而形成靈魂體。所以    大道本體是不可思議,也就是無法用言語去描寫、形容。(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ㄐㄧㄝˊ)。

註解:

大道不可目視耳聽博取窮詰(ㄐㄧㄝˊ)。

以靈修觀點解說:

大道之體是屬於虛空或是虛無。用眼睛看不到的,因此是無色的。用耳聽不到聲音,因此是無聲的。用手摸不到形像,因此是無相的。無色、無聲、無相三種雖然有名稱,但其實不可思議。

這一句是說,    大道本體的形態是虛空或是虛無,祂是無色、無聲、無相,這三種雖然是名稱,但名稱中而不可思議。因此用眼睛、用耳朵、用手這三種方式,是無法體悟出祂的存在。唯有修道,才可以體悟出    大道本體的存在。靈體也是一樣,唯有凡人修道,才可以體悟出人除了肉體之外,還有一個靈魂體存在於人體內。因為靈體是由    大道本體化出很多層次的氣磁場,而形成靈魂體。所以    大道本體是不可思議,也就是無法用言語去描寫、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