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有消費者向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消保官)申訴表示,花了77萬元向桃園市中古車商購買儀表顯示里程數10萬餘公里之德國製8年外匯車,契約有載明里程數,但使用1週就發現駕駛時有怠速抖動情形、不到1個月竟無故拋錨故障,經修理廠認定發電機損壞,噴油嘴及可變式汽門須換新,事後車主感到不對勁,經調閱進口證明書上里程數竟然是10萬餘英哩,換言之該車實際里程數超過16萬公里,而車商卻把英哩當公里賣,實際多開了6萬公里以上,因業者惡意不出席協商會議,經消保官曉諭後,該名消費者已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去識別化契約。(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消保官表示,非代理商進口中古車(俗稱外匯車)買賣本就存有相當的風險,對於車輛之里程數及出廠年份是屬消費者選購車輛的重要交易資訊,但是消保官在受理相關糾紛時,常發現部分車商所販售車輛的里程數不實,而買賣合約上卻以「現況交車」、「里程數不保證」、「不擔保里程數」等排除條款來規避法律責任;經濟部雖然規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是規定上卻讓車商可選擇是否擔保「車輛之里程數和現況之里程數一致」,無形中減輕了出賣人(車商)責任,增添了消費者購車風險。司法實務上曾有中古車商辯稱契約中有註明「不擔保里程數」,但法院判決認為中古車商「故意不揭露正確里程數訊息,誤導消費者判斷,此行徑無異於詐欺取財,依詐欺罪判刑6月」之案例,業者千萬不能心存僥倖。
▲進口證明顯示10萬餘英哩。(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非代理商進口中古車前可先請車商提供出口國當地里程證明書核對實際里程數,並注意該里程數之單位是英哩還是公里,以免權益受損;另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提供「監理服務APP」,消費者亦可透過手機等行動裝置輸入車號查詢驗車時的行駛里程數及日期,可據此比對非代理商進口中古車儀表板上顯示的里程數是否有被動過手腳;另實務上常有中古車商假借個人名義買進再賣出車輛,除了有漏未報繳營業稅的問題外,車商也很可能會拒絕負責,消費者務必要特別注意;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諮詢或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