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道德經
此三者,言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註解:
言三者,不足為文法,故令有所屬別立,教令使其各有所屬。
以靈修觀點解說:
以立法感化人,以仁德協助萬物,仁義成大事,靈巧運作機權治理奸賊及誘盜,此三者不能以文字定法則,因此必須個別定立,以教化各有個類之人。
這一句是說,靈性法則感化人、以仁德協助萬物、仁義成大事,必須依靠靈性法則來運作,治理天下之大亂。此三者不能以文字定法則,因此必須力行靈修方式,個別符合靈性法則;以自然感化力量來感化人類個體,促使人本性之惡消除,靈性善引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