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重爲輕根章第二十六(2)

▲靈性  上師是神仙,所以對物質上的一切皆認為假象,也就自然地對名利與財物沒有貪慾。由此可見,凡人要修道,必須要禮拜神仙修道,才能自然地對地位與財物不產生貪念,也才能保有延長生命體,進而得神仙。(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是以君子行終日,不離輜重。

註解:

謂抱道懷德如有輜重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因此修行至高無上之人不因處於名利與財祿之間產生貪慾,而任意傷害靈性高之動物,以保其身心生命。

這一句是說,因此    靈性上師不會因為在凡俗上的地位與財富之間產生貪慾,甚至不去傷害靈性高的動物,以致保有身體健康。因為    靈性上師是神仙,所以對物質上的一切皆認為假象,也就自然地對名利與財物沒有貪慾。由此可見,凡人要修道,必須要禮拜神仙修道,才能自然地對地位與財物不產生貪念,也才能保有延長生命體,進而得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