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2)

▲做人處事必須以謙虛修道的真理為基礎,才不會與別人相剋,並且別人自然與你和諧相處。(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師之所處,荊棘生。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強。

註解:    

興兵之後,在處傷殘田荒廢,故生荊棘,善為治者,果敢於道,故不敢果;無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起兵之後,到處傷害民物蹂踐田園,因此產生曲折之事,而傷和氣。然而以濟弱扶幼,除暴安良治理者,皆出自於道之運行。因此沒有以起兵來平反世事。

這一句是說,如果做事情用強迫方式,你會與別人產生相剋,因此產生了不愉快的事,而傷了和氣。因而做人處事必須以謙虛修道的真理為基礎,才不會與別人相剋,並且別人自然與你和諧相處。這種情形都來自於    道本體之運行,因此沒有與別人爭奪,卻自然地受到別人幫助。

靈修也是一樣。古代凡人因為生活的環境,災難連年,生與死像一條線的界限,因此他們都走入求道。他們自然不與別人相爭,以致沒有與別人相剋,因此得到修道喜悅的生活。因為心中都盼望著有機緣碰到神仙點化,以得神仙,脫離凡俗上的災難。他們都認為唯有修道,才能符合    道本體之運行,而脫離生與死的紀綱。因此人類唯有修道,才能得到喜悅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