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3)

▲修道者要達到求道的 階段,必須要有一顆修道之心,而提昇到求道者的階段,如此才能修道有成功。(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果而勿驕。果而勿衿 。果而勿伐。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強。物壯則老。謂之非道。早已。

註解:

不自恣也,不銜己也,不恃功也,果敢於不得已,則是共道也,不於強壯果敢,謂不涉於道,言非道者事不可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以濟弱扶幼,除暴安良平反世事者,不自任性而放肆,不顯露自己之才能,不誇耀自己之功勞,亦不驕依其氣質,則是與道共體。如世人依靠強兵而勞傷氣,可說是不出自於道之運行,因此不依道之運行即不能成功立事。

這一句是說,靈修者必須要把修道真理帶到凡俗生活中,促使心中謙虛。要達到以下四項,才能是一個真正靈修者。第一、不因自己之任性而放肆。第二、不要因自己有才能,顯露在外表。第三、不要因為自己有功勞,而在外表炫耀。第四、心中不要含有驕傲之氣質。

假如修道者擁有以上四項,則是符合  道本體之真理。假如沒有靈修之人依靠強勢去做事情,必會產生傷和氣,可說是不符合  道本體之運行;而且出自於自己的私心,也就是貪慾之心做事情,沒有符合  道本體之運行;雖然去做了,但不能成功立事。所以人生長在地球上,不論做什麼事情,必須要以修道真理去做事情,才能達到成功。就如同修道者要達到求道的階段,必須要有一顆修道之心,而提昇到求道者的階段,如此才能修道有成功。

〔本章要旨〕教化世人力行「無為」治世,依「道」之運行成功立事,勿強兵處世傷氣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