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道經 知人者智章 第三十三(1)

▲以自己修道的力量產生了靈性的善,以致產生了賢能,行善的力量是道本體的真理的磁力。(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註解:

以智知人不若自知,用智損心,自知明道。

以靈修觀點解說:

以智慧去察賢愚,明賞罰,辨是非,不如自己當賢能,做善事:用智慧去察賢愚者則損傷心,自己當賢能,做善事者則是了解道之真理。

這一句是說,假如一個人用聰明去明察賢能或是愚昧、判別獎賞或是處罰、分辨是非,就是墮落於凡俗上的觀念,不如自己以修道的方式或力量產生德性做善事;這種善事是無為,而不是人為刻意去做,而是由自己修道靈性之善引發出來。

現代凡人都以表面方式去行善事,也就是做善事是給別人看的,自我表現出是個好人。所以用聰明去明瞭賢人或是愚人,則是損傷自己的心靈。因為自己會花費心思去觀察別人的動態,以致產生自己的心靈動盪不安;而以自己修道的力量產生了靈性的善,以致產生了賢能,行善的力量則是道本體的真理的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