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蘇丹紅、把關源頭 食藥署要求業者自主管理、通報問題產品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蘇丹紅食安風波燒不停,食藥署11日廣邀食品相關公會召開「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說明會」,列出三項管理重點,包括阻絕非法產品於境外、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自主通報有疑慮產品,藉由嚴格把關源頭原料安全,並透過政府及業者攜手守護食安,堅決遏制不法行為。

食藥署表示,自113年3月1日起,輸入食品無論在邊境或後市場,被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攙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情事者,即依食安法第34條所定,立即停止其輸入查驗申請,且違規產品直接銷毀。

食藥署指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符合規定。除含蘇丹紅的辣椒粉需下架回收外,直接使用違規辣椒粉的產品,也屬下架回收範圍。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違規產品全數沒入銷毀。

另外,也訂定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