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德經 善建不拔章第十七(2)

▲人力行修道必須先修心,再養身體。(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修之於身,其德能真。修之於家,其德有餘。修之於鄉,其德能長。修之於國,其德能豐。修之於天下,其德能普。

註解:
正眞無邪。德業有餘,爲事長遠,萬物豐然,德澤普遍。

以靈修觀點解說:

因此修道人,必先修於身心,才能得到真德。再以道之眞理以治身,而爲世人效勞,散播德於天下,治理國家必要有豐富之德,治理天下必要把德散發於天下,因此是正眞無邪,德業有餘,爲天下之事長遠計劃而實行,促使萬物豐盛,德普及於天下。這一句含意是,人力行修道必須先修心,再養身體。

由此可見,人力行修道必須禮拜神仙為道主修道,才能符合    道本體之本源—清靜,促使自己回歸於赤子之心,造化自己喜悅人生;同時,人人和樂相處,形成清閒的靈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