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佳坊/嘉義報導
嘉義縣社會局考慮到許多弱勢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無力負擔保險費,與「海星儲蓄互助社」合作,協助經濟弱勢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代繳國民年金保險費,確保弱勢民眾能夠順利領取國民年金給付。
國民年金於97年10月開辦,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且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因部分經濟弱勢被保險人無力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時因積欠保險費,無法領取喪葬給付或遺屬年金。
嘉義縣社會局響應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儲蓄互助社辦理協助國民年金弱勢被保險人繳納欠費試辦計畫」,透過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媒合,與嘉義縣「海星儲蓄互助社」合作,由國民年金服務員篩選保險給付大於積欠保險費之弱勢被保險人,由互助社「代墊」國民年金保險費,幫助民眾取得領取給付資格,待民眾領到保險給付後,再還錢給互助社,民眾即可領到差額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保障經濟弱勢家庭基本權益。
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障年金、遺屬年金、喪葬給付、生育給付,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98,805元。
舉例來說,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阿明於112年往生,因長期為中低收入戶身份,無力繳納國民年金,遺屬雖有領取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資格,但因積欠保費而無法領取。
全案經互助社協助先行代墊保險費,順利協助該家庭領取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雖然喪葬給付扣除代墊保險費後差額僅四千多元,但配偶及小孩每月共可領取4715元的遺屬年金,可領取至小孩滿18歲。
社會局長張翠瑤表示,社會局與互助社目前已協助4案,其中1案扣除互助社代墊保費後,可領到1萬2,417元之國民年金給付,另外3案除了可領取喪葬給付外,也可領到遺屬年金,保障家屬未來的生活。若民眾有任何國民年金疑問,可洽社會局或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詢問。
▲嘉義縣採互助方式,協助經濟弱勢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代繳保費。(圖/嘉義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