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高雄亞洲新灣「特倉區」 捐地比近達50%不符市場發展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亞洲新灣區(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特倉區土地,限制採「整體開發」方式進行土地開發,導致業者無法自行辦理「危老更新」方案,嚴重導致老舊廠房無法修建與改建外,其捐地比高達40.5%,重劃後僅分配50%回歸地主,部分地主業者表示已嚴重侵犯人民土地財產權之嫌!

根據部分地主業者表示,高雄亞洲新灣區「特倉區」公共設施捐地比例高達40.3%,加上重劃工程抵費地負擔約10%左右,地主分回土地金約50%。參照附近同地段之工業用地土地價格,為34.5萬/坪,但特倉區土地重劃後的市場成交公開價格,最高也僅達25萬/坪。地主土地價值損失慘重! 這樣的土地市場扭曲狀況,均是都市計畫錯誤規定的結果,更何況「整體開發」的限制,更影響開發進度。這樣的政府規定豈不是在沒收人民財產!?

高雄市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第三次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土地使用規範示意圖。(圖/廠商業者提供)

其次,該區域相關業者表示,政府針對特倉區土地之地價稅採5.5%最高累進稅率課徵,而尚未完成「整體開發」之土地均為「工業使用」現況,理應採1%的工業使用稅率課徵,導致業者平白未享有土地重劃應有的合理土地使用效益,反倒要負擔不合理的土地稅捐,對經營業者實屬不公!

根據內政部98年5月8日公告「都市計畫整體開處理方案」相關規定,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土地整體開發時,須提出合理的「財務計畫」,在不損及地主權益下,方能進行土地開發,否則必須放寬公共設施負擔比例,或回復原有土地使用條件,重新檢討都市計畫內容。高雄亞洲新灣區延宕25年,實際是都市計畫為考量土地利用市場發展的趨勢,也未提出合理的財務計畫分析,導致特倉區業者嚴重的財務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