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凱中/宜蘭報導
宜蘭縣警察局統計,交通事故肇事原因「未依規定讓車」肇事原因連兩年居首位,為達宣導警示效果,警方以肇事畫面剪接成宣傳影片,看過的民眾直呼刺激不敢再看,達到宣導警示效果。
警方統計、去年度宜蘭縣A1及A2類交通事故共計發生8,452件,其中「未依規定讓車」為肇事原因第一名,高達2,120件(占25%),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發生3,926件,與去年同期比較雖有減少,但肇事原因依然是「未依規定讓車」899件居首(占22%)。
警方從112年及113年上半年事故案例中,逐案挑選數百件事故影像,並精選出最具警示效果的片段,以最直觀的方式呈現交通事故的嚴重後果。影片內容涵蓋了多種常見的路口違規行為,傳達正確用路觀念,如行經閃光紅燈路口應停車再開、閃光黃燈路口應減速接近,小心通過、停標誌(字)應停車再開、讓路標誌(線)應減速慢行、未劃分幹支道,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或轉彎車,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等。
許多民眾表示影片過於刺激,甚至直呼不敢再看,但這正達到了預期的警示效果,讓民眾深刻體會到交通事故的嚴重後果。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在行經路口時務必記得「慢、看、停」,減速慢行、仔細觀察路況、在必要時停車,確保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