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亞洲新灣區特貿區「先商後住」 開發模式恐造成開發危機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亞洲新灣區都市計畫規定特貿區開發,須先行開發建築商業設施,才能再申請住宅建築執照,導致開發商多年以來,無意投資高雄亞洲新灣區。

陳其邁市長就任後,有鑑於高雄亞洲新灣區的投資發展,須有更近一步的改善,讓產業與居住環境達到「零碳排」的目標,希望工作與居住的交通移動能走路就到,減少交通所造成的「碳足跡」產生,因此以台電特貿三的開發案,採取「住商同步」建築開發的方式,以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順利獲得開發商與投資者的支持,順利達成招商與減碳的成果。

近年來,高雄市政府邀請NVIDIA、AMD等國際大廠進駐高雄亞洲新灣區,但亞灣區的住宅供給卻未能同時與比例的有效供給,造成開發尚須先投資商業設施後,才能投資住宅產品,不僅造成投資業者風險增加,也無法依照賴清德總統成立「國家氣後變遷因應委員會」所提出「減碳去排」的目標與做法,希望高雄市都市計劃單位應整體評估投資者風險、外商入駐需求、國家減碳目標等因素,參照台電特貿三的開發模式,讓其亞洲新灣區其他貿區的投資開發案,符合國家減碳政策與實際開發的風險評估,作合理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規範,方使得產業得以順利發展,環境「減碳減排」目標得以有效達成。